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,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通榆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,将新增并启用23处城区电子监控设备。现公告如下:
1.向海大街与民主路交会
2.繁荣大街与民主路交会
3.繁荣大街与长青路交会
4.繁荣大街与团结路交会
5.建设街与民主路交会
6.文化街与民主路交会
7.文化街与长青路交会
8.文化街与爱国路交会
9.文化街与敬业路交会
10.新发街与友善路交会
11.新发街与诚信路交会
12.新发街与敬业路交会
13.新发街与爱国路交会
14.新发街与风电大路交会
15.新发街与育才路交会
16.新发街与长青路交会
17.新发街与民主路交会
18.新发街与团结路交会
19.新发街与开通路交会
20.迎新街与育才西路交会
21.迎新街与民主西路交会
22.迎新街与人民西路交会
23.新发街(育才路至风电路)路段
上述电子监控设备依法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停车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
1.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。
2.公示期满后,自2024年4月10日0时起,公示内容立即启用并按规定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。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文明驾驶。
特此通告。
通榆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
2024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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